23.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校级干部述职述廉。落实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学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建立校长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处室各司其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学校党政领导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学校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完成请示报告,按时间节点报告、开展党政干部述职述廉。
学校召开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2017年度述职考评暨 “一报告两评议”大会。考评会参加人员有城建学院组织部部长吕力、校级领导、全体中层干部、支部书记、部分教职工代表、高级讲师代表、民主党派代表、退休干部代表。校长杨秀方代表党政班子进行口头述职,并就当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向与会人员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了书面述职。学校纪委书记薛国民向参会代表征求2017年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和建议,参会代表对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并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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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招生、收费等工作流程。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师生、家长诉求渠道畅通,学校对信访举报、违纪违规等问题及时回复、查处。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学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每年学校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学校党政领导与分管领导、党支部书记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各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决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勤政廉政教育、诫勉谈话等制度,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
近年来,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党风廉政专项组的检查报告,学校立足整改,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相关制度,制定了《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行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对于涉及到招生、经费等的使用,学校也先后制定了《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招生工作规范》、《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规章》及《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坚决杜绝在招生、收费等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按照规定不向所有学生收取如学费等各类费用。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及班主任联系等不同形式让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收费情况。
学校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教职工政治学习活动,加强对廉洁文化的教育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学校将廉洁教育带入到德育教育体系中,使廉洁文化融入课堂、融入教学、融入实践、融入学生管理全过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注重与师生、家长的主动沟通,开设了领导接待日,每两周安排一次,还开设了校长信箱及电子邮箱,保证师生、家长诉求渠道的畅通。学校制定并依据《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表达诉求,严格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学校设专人负责信访事件,对于信访举报、违纪违规等问题做到及时回复、及时处理。2017年至2018年,信访办结率达100%。
在学校党风廉政大会上,纪委向中层干部、支部书记、部分教职工代表、高级讲师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及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发放“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测评表”进行测评,2017年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沪建校 〔2017〕36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会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沪建校纪 〔2017〕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沪建校纪 〔2018〕4号关于在学校各党支部委员中设立兼职纪检员的通知.doc
沪建校 〔2018〕1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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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与信息反馈工作规范.docx
25.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制度完备,保障教职工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力。落实学校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学校始终坚持民主管理,具有完备的教职工大会及教代会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与教代会,以保障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及监督权力的充分实现。
每学期初召开教职工大会,校领导汇报学校的党政工作计划与要求,明确学校的发展方向与重点,凝心聚力,共同奋斗。每学期末召开教职工大会,校领导向全体教职工汇报学校党政工作总结,表彰在工作中的各种先进个人与集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定期召开学校教代会,校领导做行政工作报告,组织人事部门向全体教职工汇报学校年度干部述职考评情况与年度教职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缴纳情况,同时依据国家政策要求,立足于十九大精神,集中讨论学校的行政工作报告,校领导认真听取并接纳学校教职工的建议,保障学校全体教职工实行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
严格根据《市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沪委办发〔2010〕5号)、《2017年度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沪委组〔2017〕发字16号)的要求,做好学校2017年度学校领导干部民主评议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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