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召开部门学习讨论会


[2020-10-10]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806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9月28日下午,采购中心组织部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相关内容,采购中心主任金燕艳主持会议。

会上,金老师围绕《通知》做了详细讲解,她要求部门人员要高度重视采购目录和标准,并将2021年度的目录与上一年度进行对比。会议明确了2021年度采购目录的变化及新增内容,包括服务器、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云计算服务等项目,对基础软件、展览服务、保险服务进行了调整。

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大家就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激烈地探讨,并围绕责任主体意识和准确性、及时性等问题,谈了自身的经验和想法。

通过此次学习和讨论,大家对2021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的调整有了全面地认识和理解,为今后合规、高效地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供稿: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