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0—2021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 活动的通知


[2021-07-09]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18821

校属各部、科、室、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扎实推进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2020—2021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在全校遴选出一批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真诚育人、同行认可、师生欢迎的先进典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凡进校工作三年以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中,师德高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的教职工均可参与评选。

此次“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分为课程育人先进典型、科研育人先进典型、实践育人先进典型、文化育人先进典型、网络育人先进典型、心理育人先进典型、管理育人先进典型、服务育人先进典型、资助育人先进典型、组织育人先进典型十类。重点推荐在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要求,在进一步增强思政工作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具体如下:

1.课程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专兼职任课教师评选。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和育德意识,积极优化教学设计、探索教学创新,积极参与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思政课程建设工作。实现在教学中“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注重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爱国主义教育、劳模(工匠)精神及应用技能型人才的核心素养要求融入课程体系、融入课程标准、融入教学过程,大力提升课程思政育人质量,教学效果获得督导、同行和学生高度评价。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化教学,将思政教育与专业课程充分融合,赋予专业课程意识形态引领功能,不断拓展课程思政新路径,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育人作用。

2.科研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承担科研项目和指导科创活动的有关人员。具有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注重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科研工作和科创活动全过程,积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内涵融入科研项目研究。注重学生德育研究,大力开展学校思政工作规律、分类评价和学生学情研究。注重在学生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带领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和课题研究,注重科研过程和科研成果向学生辐射,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取得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双丰收。

3.实践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带领学生进行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的有关人员。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整合各类实践育人资源,创新实践形式,拓展实践平台,主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坚持“五育并举”,教育引导师生在实践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在推动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劳动教育、国家安全观教育等载体有机融合方面做出了成绩。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要求,组织动员广大学生广泛开展爱党爱国主题活动,在实践中淬炼担当品质、涵养家国情怀。

4.文化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文化建设和文化传播有关人员。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努力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打造以劳模(工匠)为特征的特色校园文化育人体系,在优化校风学风,繁荣校园文化,建设美丽校园,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在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期间,推动广大师生围绕学习教育要求积极创作文化作品,大力营造共庆百年华诞、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

5.网络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网络建设与管理有关人员。推动思政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相结合,实现网上网下联动育人,推进网站、“易班”等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积极引导师生强化网络意识,树立网络思维,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在创新网络文化产品,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护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方面做出的成绩。在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期间,充分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网络学习教育,创新推动思政工作新发展。

6.心理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有关人员。自觉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中取得显著成效。在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期间,能针对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和网络空间的不同特质,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主题活动,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培育学生养成积极向上、理性平和、爱党爱国的健康心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危机干预,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不断丰富心理育人的内涵,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成效。

7.管理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党政管理人员评选。把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治理能力,大力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在推进依法治校、健全管理育人工作机制、提升校园信息化管理水平工作中,强化科学管理对道德涵育的保障功能,用良好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影响和培养学生,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在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期间,在推进“我为师生办实事”“推动发展开新局”中,进一步彰显在落实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中的育人成效。

8.服务育人先进典型:面向辅导员教师、教辅部门、服务窗口人员评选。把解决实际问题和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把握师生成长发展需要,提供靶向服务,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积极帮助解决师生工作学习中的合理诉求。为学生排忧解难,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提升后勤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设平安校园、节约型校园,推动信息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做出了努力。在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期间,以“我为师生解难题”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做到深入师生一线、回应师生关切、服务师生发展,在关心人、帮助人、服务人的过程中教育人、引导人。

9.资助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人员。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精准资助,全面助力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在工作中注重把“扶困”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10.组织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党群组织专兼职干部。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发挥党组织的育人保障功能,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工作创新、扩大工作覆盖、提高辐射能力,自觉担负起育人育才的主体责任,在党建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发挥群团组织、团体的育人纽带功能,推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创新群团组织动员、引领、教育师生的载体与形式,发挥队伍的凝聚、引领和服务作用。在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期间,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大会和党史学习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切实履行好组织保障引领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三、推荐评选程序

1、7月12日前,开展自荐和他荐。自荐者每人可自我推荐1个奖项,他荐者每人每个奖项至多推荐1人。

2、7月12日前,开展党支部推荐。请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听取意见,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每个奖项至多推荐1人。

3、7月13日前,学校宣传科汇总自荐、他荐及支部推荐情况,并提交校党委会审议,公示后确定学校参选相关奖项人员推荐名单,同时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报送先进事迹材料。

四、相关说明

1.各部、科、室、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把推荐过程当作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育人先进典型事迹的重要途径,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切实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贡献突出、群众拥护、优中选优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申报的方式进行。

3.推荐评选聚焦在推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实现学校事业发展目标中,凸显在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中实现思政工作引领性创新性目标中,体现在“三全育人”建设实现育人质量和成效取得显著成果目标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

4.申报“十育人”先进典型,要完全围绕申报项目凝练事迹材料、精准申报,要真实、生动、有数据,有案例,切勿罗列奖项式、全年工作总结式组织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近三年获评“十育人”先进典型的教师,建议不在曾获评的同一奖项做推荐(见附件3)。

5.自荐他荐表(见附件1)、党支部推荐表(见附件2)请于7月12日前发送到宣传科邮箱:xck@shjgxx.edu.cn。

 

附件1:2021年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十”育人奖推(自)荐表.docx

附件2:2021年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十”育人奖党支部推荐表.docx

附件3:近三年获评“十育人”先进典型的教师名单.docx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