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教学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关于推进教师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建校〔2023〕37号)和《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沪建校〔2023〕61号)有关规定,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打造一批高水平教师团队,示范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立足学校专业建设基础,围绕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按照“突出示范引领、建优扶强、协同创新、促进改革”原则,重点围绕学校优质专业(群)、特色专业(群)、核心课程(群)以及在技能大赛、产教融合方面已有良好基础的团队开展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打造一批结构合理、能力突出、协作高效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通过团队示范,教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学、培训、评价的能力全面提升,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全面实施,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新台阶,为申报市级及以上教学创新团队奠定基础。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带头人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协作精神、较高学术成就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在教育教学或本专业教学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任教师。
2.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市级以上名师、正高级教师或技能大赛金牌教练可不受年龄和职称限制。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
3.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近3年内,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1项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
(2)本人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市)三等奖及以上(不含优秀奖);
(3)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级以上学生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省(市)级选拔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
(4)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校级排名第一,市级排名前五,国家级排名前八)。
(二)团队构成要求
1.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及若干核心成员组成,成员人数控制在5-15人。
2.团队成员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团队中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至少包含1名来自行业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不同团队间成员的重合程度一般不得超过2人(不含带头人);同一成员参加各级创新团队数量不得多于2个。
(三)师德师风要求
团队带头人及成员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无师德师风问题。
三、建设任务
教学创新团队应有明确的教学改革载体和实施路径,通过两年建设期,团队应从以下四个维度的任务中自主选择并完成不少于6项。鼓励团队在完成任务基础上,结合专业特色自主设置创新项目。
(一)团队自身能力建设(至少选2项)
1.团队结构优化:团队成员动态调整,专业课程团队“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60%;校外(企业)专家不少于1人;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25%。
2.教师专业发展:团队带头人及至少1名成员每年参加市级及以上专题培训或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2周)。
3.教学与技能获奖:团队教师获校级及以上教学能力比赛或技能大赛奖项≥2项。
4.教科研成果:立项校级及以上教改或科研课题≥1项,或公开发表相关论文≥2篇。
5.团队荣誉:获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1项。
(二)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至少选2项)
1.课程与教材建设:建成并上线校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1门,或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1本(正式出版或校内试用)。
2.模块化教学改革:选取专业群内1-2门核心课程实施模块化教学,形成模块化教学方案和至少2个典型教学案例(含AI赋能教学案例1个),或每年度开设团队公开课或示范课≥1次。
3.课程思政建设:建成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或形成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2个。
4.教改项目: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成果须在本校推广应用。
(三)服务学生可持续发展
1.职业资格与技能证书:所授课程对应的学生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率不低于85%,或较建设前提升5%以上。
2.学生竞赛获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项。
(四)产教融合与社会服务
1.行业技术服务:为合作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工艺改进、标准开发等技术服务≥1项,形成服务报告或证明。
2.社会培训:面向行业企业员工、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继续教育,累计培训不少于50人次,或协助企业完成职工培训项目≥1个。
3.职普融通: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职业体验活动≥1次,或参与开发普职融通课程资源≥1项。
4.科教融汇:参与校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或承担企业委托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项目≥1项。
四、支持与管理
(一)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期满一年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进行终期验收,须提交建设总结报告、成果证明材料,并参加答辩。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团队称号。
(二)学校对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给予一定金额的经费支持。
(三)建设期内带头人调离或无法履职的,团队须在3个月内提出变更申请,经教务科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五、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一)团队申报与初审:各教学部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填写《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经教学部初审后统一报送。
(二)材料提交:请各教学部于2026年5月20日(周三)前,将《申报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5685183@qq.com,纸质盖章版同步提交至教务科谢玉安老师处。
(三)学校评审:教务科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与团队协商确定最终建设任务及考核指标,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公示与立项。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则正式发文立项。
联系人:成霞 谢玉安 分机号:8114/8123
附件:
1.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关于推进教师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
2.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3.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申报表
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教务科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