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要求,进一步促进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技能,有效利用师资培训的社会资源,让专业课教师切实提高实践动手能力,更好地发挥实践教学水平,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教师下企业实践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本次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工作时间为2018年7月、8月(2个月),具体以企业安排时间为准。
二、实践名额分配和报名程序
1、各专业大类企业实践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类别 |
名额 |
实践级别 |
备注 |
1 |
建筑类 |
1-3人 |
市级 |
根据市级通知最终确定名额 |
2 |
护理类 |
1人 |
||
3 |
建筑类(土木) |
7人 |
校级 |
可包含参加2018年市级新进教师培训的教师 |
4 |
建筑类(造价) |
5人 |
||
5 |
建筑类(装饰) |
4人 |
||
6 |
护理类 |
2人 |
2、按照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行政兼课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要求,各教学部根据本教学部全体专业课授课任务教师在“十三五”期间企业实践情况,统筹安排教师实践档期,于2018年5月14日前将本部门2018年企业实践教师汇总表电子版(详见附表)发送至学校人事科指定邮箱:renshi601@qq.com。
三、实践地点
学校根据市级培训基地及相关企业(医院)提供的实践岗位对专业课教师进行统筹安排。
四、实践主要内容
1、了解企业(医院)工作组织方式、流程、产业(医疗技术)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2、熟悉企业(医院)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
3、熟悉企业(医院)典型岗位和岗位标准;
4、促进与企业(医院)的沟通与联系,做企业合作的纽带和桥梁。
五、实践成果形成
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后,徐提交有关资料:
1、《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学员手册》,包括实践内容、实践总结、企业评价意见等内容;
2、提供其他相应材料(包括实践过程中的图片资料、座谈资料等);
3、与实践企业(医院)开展校企合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实践工作要求
1、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须收集实践过程中的照片或影像资料(涉及企业需要保密的技术和信息除外),按照实践期间学校人事部门的通知递交实践中期资料;
2、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结束之后,请于2018年9月5日前上交有关实践成果材料,有关材料(纸质及电子稿)请交到学校人事科,并于开学初期做好汇报交流准备。
七、教师实践期间的待遇按照学校《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补贴发放方案》执行。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