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18-05-09]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1755

各部、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要求,进一步促进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技能,有效利用师资培训的社会资源,让专业课教师切实提高实践动手能力,更好地发挥实践教学水平,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教师下企业实践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本次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工作时间为20187月、8月(2个月),具体以企业安排时间为准。

二、实践名额分配和报名程序

1、各专业大类企业实践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类别

名额

实践级别

备注

1

建筑类

1-3

市级

根据市级通知最终确定名额

2

护理类

1

3

建筑类(土木)

7

校级

可包含参加2018年市级新进教师培训的教师

4

建筑类(造价)

5

5

建筑类(装饰)

4

6

护理类

2

2、按照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行政兼课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要求,各教学部根据本教学部全体专业课授课任务教师在“十三五”期间企业实践情况,统筹安排教师实践档期,于2018514日前将本部门2018年企业实践教师汇总表电子版(详见附表)发送至学校人事科指定邮箱:renshi601@qq.com

三、实践地点

学校根据市级培训基地及相关企业(医院)提供的实践岗位对专业课教师进行统筹安排。

四、实践主要内容

1、了解企业(医院)工作组织方式、流程、产业(医疗技术)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2、熟悉企业(医院)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

3、熟悉企业(医院)典型岗位和岗位标准;

4、促进与企业(医院)的沟通与联系,做企业合作的纽带和桥梁。

五、实践成果形成

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后,徐提交有关资料:

1、《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学员手册》,包括实践内容、实践总结、企业评价意见等内容;

2、提供其他相应材料(包括实践过程中的图片资料、座谈资料等);

3、与实践企业(医院)开展校企合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实践工作要求

1、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须收集实践过程中的照片或影像资料(涉及企业需要保密的技术和信息除外),按照实践期间学校人事部门的通知递交实践中期资料;

2、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结束之后,请于201895日前上交有关实践成果材料,有关材料(纸质及电子稿)请交到学校人事科,并于开学初期做好汇报交流准备。

七、教师实践期间的待遇按照学校《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补贴发放方案》执行。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2018年度企业实践教师汇总表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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