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5-04-30 21:28:16

日前,长宁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上海长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养护部养护队原队长吴炜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2021年至2024年3月,吴炜烜历任上海长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建公司”)养护部养护队队长、养护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期间,帮助多家外包养护单位处理相关事宜时,多次以现金、微信转账等形式收受上述单位相关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万元。此外,吴炜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4年11月,吴炜烜受到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长宁区文化艺术中心后勤保障部原主任朱佳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问题。2023年9月,朱佳伟担任上海市长宁文化艺术中心后勤保障部部门主任期间,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唐某安排的宴请并收受唐某赠送的面值1000元礼品卡一张;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陈某以微信转账方式给予的礼金1000元。此外,朱佳伟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24年12月,朱佳伟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3.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级主办林之洋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级主办林之洋在处理辖区内某产权房装修违法过程中,以帮助业主免予处罚为由,向业主多次索要钱款未果。2024年10月,林之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