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和春季学期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1-08]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5289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学  生:1月13日起放假。

2.教职工:1月20日起放假,部门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开学时间安排

1.学  生:

在校生:2月28日(星期日)学生错峰返校报到注册;3月1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实习生:3月5日(星期五)下午返校报到注册。

2.教职工:

2月25日(星期四)后勤教职工正式上班,2月26日(星期五)起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三、师生员工离沪管理

1.建立师生员工“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了解每人在假期的行程安排,如师生员工离沪需了解离沪时间、返沪时间、目的地、交通工具(如航班号、列车班次、自驾车牌等)、途径地区、同行人等具体信息。

2.师生员工离沪要报备。假期师生离沪实行审批报备,即教职工向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以部门为单位汇总报备至组织人事科;学生向班主任、辅导员申请,经教学部审批后,各教学部汇总报备至学生科;第三方服务人员向后勤保卫科申请报备。相关信息汇总至学校办公室。

3.原则上不应出境,确需出境须事前逐级报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境。

4.原则上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须事前报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

5.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飞机、火车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坚持手卫生,尽可能减少在这些公共交通工具上用餐的次数,同时把所有的票据都留存备查

四、假期师生员工管理及防控要求

1.严格校园管理。严格校门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进校,实行进校审批、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应记录人员进出信息。

2.加强个人防护。师生在假期应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避免到人群密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群密集的封闭场所应佩戴口罩。

3.做好假期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寒假期间应急值班值守,细致落实寒假期间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跟踪掌握健康状况。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严格“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寒假期间,要按原要求继续报送学生及教师员工情况汇总表。

4.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学生应合理利用假期时间,完成假期学习任务,巩固专业知识,打好基础迎接新学期。教师要充分利用寒假开展教学准备、教学研究等工作,做好线上教育预案,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5.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各部门负责人要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要保持手机畅通,确保一旦发生情况能够迅速响应,坚守住校园安全底线。

五、师生返沪返校防控要求

实时关注所在地的风险等级,掌握国内权威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名单。返沪返校要求如下:

1.从低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开学前14 天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即每日测温并做好记录。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按照相关要求一律实行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申请获批后方可进校;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实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申请获批后方可进校。

3.从中高风险调至低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从调至低风险之日起开始计算,21天内暂不返校,21天后参照低风险地区返沪返校要求执行。

4.师生员工的同住家人有2月1日起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沪情况的,相关师生员工返校时应当向学校报备,符合防控要求方可申请返校,并做好返校后的 7 天自我健康管理

5.寒假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值班人员、必要的服务保障和安保人员外,其他师生员工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师生返校前14天,各部门应安排专人联系师生,对全体师生进行全面排摸,跟踪师生身体健康情况与行动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包含途经)、身体异常等师生的排摸和汇总等工作。

六、假前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教育

要加强师生健康常识和防控指示宣传教育,在师生放假离校前通过班会、部门会议的方式向师生宣传告知假期和开学返校防控要求,做好健康风险提示

 

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违反防控要求者,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理,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期。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