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2—2023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 先进典型评选” 活动的通知


[2023-06-21]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8445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入推动“三全育人”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2022—2023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在全校遴选出一批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真诚育人、同行认可、师生欢迎的先进典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凡进校工作三年以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中,师德高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的教职工均可参与评选。

此次“十育人”先进典型评选分为课程育人先进典型、科研育人先进典型、实践育人先进典型、文化育人先进典型、网络育人先进典型、心理育人先进典型、管理育人先进典型、服务育人先进典型、资助育人先进典型、组织育人先进典型十类。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专兼职任课教师评选。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和育德意识,积极优化教学设计、探索教学创新,积极探索特色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实现在教学中“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注重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爱国主义教育、劳模(工匠)精神及应用技能型人才的核心素养要求融入课程体系、融入课程标准、融入教学过程,大力提升课程思政育人质量,教学效果获得督导、同行和学生高度评价。获得以下课程教学类教学成果可优先推荐: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市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市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奖;市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等。

2.科研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承担科研项目和指导科创活动的人员。具有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注重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科研工作和科创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学生德育研究或带领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和课题研究,注重科研过程和科研成果向学生辐射,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取得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双丰收。

3.实践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带领学生进行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的人员。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整合各类实践育人资源,创新实践形式,拓展实践平台,主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教育引导师生在实践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在推动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劳动教育等载体有机融合方面做出了成绩。获得以下实践类育人成果的可优先推荐: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或双创竞赛获市级及以上奖励;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产教融合类项目;带领学生团队承接社会服务横向项目等。

4.文化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文化建设和文化传播有关人员。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努力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打造以劳模(工匠)为特征的特色校园文化育人体系,在优化校风学风,繁荣校园文化,建设美丽校园,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5.网络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网络建设与管理有关人员。推动思政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相结合,实现网上网下联动育人,推进 “两微”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积极引导师生强化网络意识,树立网络思维,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在创新网络文化产品,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护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方面做出了成绩。

6.心理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心理教育、咨询有关人员。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形成体系化实施机制,促进师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方面取得成效。扩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做实心理危机预防及心理咨询、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以良好的心态、乐观的精神头投入学习生活。

7.管理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党政管理人员评选。把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治理能力,大力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在推进依法治校、健全管理育人工作机制、提升校园信息化管理水平工作中,强化科学管理对道德涵育的保障功能,用良好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影响和培养学生,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 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和学校事业发展。

8.服务育人先进典型:面向班主任(辅导员)教师、教辅部门、服务窗口人员评选。把解决实际问题和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把握师生成长发展需要,提供靶向服务,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积极帮助解决师生工作学习中的合理诉求,在关心人、帮助人、服务人中教育人、引导人。在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提升后勤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信息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做出努力。坚守岗位、主动靠前,心中有情怀、服务有温度,为师生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9.资助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人员。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精准资助,在工作中注重把“扶困”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从应急帮扶、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等方面扎实做好各项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10.组织育人先进典型:面向我校党群组织专兼职干部。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发挥党组织的育人保障功能,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工作创新、扩大工作覆盖、提高辐射能力,自觉担负起育人育才的主体责任,在党建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发挥群团组织、团体的育人纽带功能,推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创新群团组织动员、引领、教育师生的载体与形式,发挥队伍的凝聚、引领和服务作用。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工、团、妇等组织育人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开展各项积极有益的工作,展现城建人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面貌。

三、推荐评选程序

1、6月26日前,开展自荐和他荐。自荐者每人可自我推荐1个奖项,他荐分为个人他荐和育人典型类型对应主管部门他荐。

2、6月29日前,开展党支部推荐。宣传科汇总自荐、他荐名单后提供给各党支部,请各党支部在参考自荐、他荐名单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候选人,在课程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奖中每类至多推荐2人,其他育人奖中每类先进至多推荐1人。

3、7月20日前,由宣传科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党支部推荐的名单进行初审,初审名单提交党委会审议,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同时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报送先进事迹材料。

四、相关说明

1.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把推荐过程当作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育人先进典型事迹的重要途径,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切实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贡献突出、群众拥护、优中选优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申报的方式进行。

3.推荐评选凸显在扎实推进学校三全育人工作,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和上海市优质校创建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包括善用创新性思维提升工作质量,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要求,结合岗位工作展现个人育人特色和学校育人品牌建设的先进典型。

4.“十育人”先进典型要有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符合申报类型要求,准确、生动、翔实,有数据,有案例,有细节故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字数控制在1500以内。近三年获评“十育人”先进典型的教师,原则上应不推荐曾获评的同一奖项。

5. 自荐他荐表(附件1,6月26日前),党支部推荐表(附件2,6月29日前)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到宣传部邮箱:xck@shjgxx.edu.cn 。联系人:党委宣传科刘红: 13262798036



附件1:2022—2023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奖推(自)荐表.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十育人先进典型党支部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2022—2023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育人奖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