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201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