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讲课说课活动的通知


[2013-09-04]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1695

各教学部、科室:

       为了不断深化学校的课程改革和内涵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将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讲课说课活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激励教师更好地树立新的课程理念,掌握新的教学策略和方法,使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实训,更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以利于学生发展。

立足于学校全体教师,全面优化教学工作,并注重将评优活动与建设重点专业、打造精品课程、培育“双师型”教学团队、推进信息化教学、促进实施任务引领型课程相结合,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涌现出理念领先、业务精湛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提升全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二、参加对象

本学期上课的所有专职教师和行政兼职教师(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初赛)一、二等奖的教师和具有高级讲师职称的教师除外)

三、讲课与说课时间

2013年9月11日、27日。

四、讲课与说课内容与要求

本学期所授课程的一项课题即工作(学习)任务中(1~2学时)的教学内容,请填写教师申报表(附件一)报教学部,并由各教学部汇总(附件二)后于2013年9月6日前报教务科。

讲课时间控制在20~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左右。

说课稿编写要求参见样张(附件三)

五、评比办法

成立听课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学部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科带头人、高级讲师、历届教师教学法评优活动中获奖教师组成。

采用多元评价方式:由教师自评(10%),互评(30%)和组评(60%)构成。各评价人员填写《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课堂教学评价表》。听课交流活动后,由各教学部或学科听课小组组织统计,并于活动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同时递交教务科。

联系人:於卫强老师


 

 

教务科、教研室

2013年9月4日

点击下载:附件一.doc附件二.doc附件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