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校教学信息化比赛通知


[2015-05-19]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1834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关于举办2015年信息化教学比赛的通知

各教学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预通知》和上海市教委《关于举办201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预通知》精神,学校将举办信息化教学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522日(周五)1330-1530,信息化大赛能力提升全员培训;

2529日(周五)下午,技术指导、答疑;

365日(周五)下午,专家评审。

二、比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其中公共基础课程(数学)、体育与健身类(运动训练)必须参加。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三、赛项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

1)参赛作品应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与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5-45分钟。

3)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

四、比赛内容

1、参赛内容为公共基础课程内容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或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2、参赛内容为专业技能课内容的,应依据教育部已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五、比赛方式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参赛教师赛前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录制软件不限,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要求另行通知),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参赛现场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教师根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和教案实施课堂教学(35-45分钟),录制课堂教学视频。课堂实录视频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要求另行通知)。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教案内容一致。

六、递交材料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的讲解视频、教案、说课稿及PPT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实录、教案、说课稿。

七、其他

联系人:金燕艳     分机号:8114

教 务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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