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十二五”期间学校教师学时认定和发证工作


[2016-06-13]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363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动计划(2011—2015)》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学校积极开展“十二五”期间学校教师学时认定和发证工作。

为做好认定工作,学校转发了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十二五”期间行业所属中职学校教师学时认定和发证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学校教师按流程进行申报。在教师大会上,学校教务科对此次认定工作进行了解读和布置,进一步明确申报材料收集流程。

据悉,学校将以课程组为单位进行汇总审核,并于6月24日前教学部、教务科和人事科将完成复审,于7月初完成报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