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校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2013-06-24]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1266

根 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国资委党委、上海建工集团党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学校的发展,学校党委下发《上海市建筑 工程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巩固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支部建设上水平。

学 校党委将采取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多种实现形式;注重工作覆盖,创新党员教育和管理的多种模式;坚持创先争优,抓好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建 设;整合优质资源,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和推广等四项措施,推进工作。强调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注重“三个结合”,确保“三个做到”,即:党支部建设与部门工作 相结合,做到目标与业绩同向性;基础工作与争创特色相结合,做到工作有开创性;典型示范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做到抓两头、带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