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学校师生膳食质量,在原承包经营商合同到期后,学校将引入新的承包商,负责经营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餐厅,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一、招标目的
为保证服务水平,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和师生消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合理、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具备食堂服务经验、有一定实力、卫生管理、服务质量俱佳的膳食服务供应商,以保障师生的就餐需求。
二、标的
学校餐厅的承包经营权为3年,一次招标,3年有效。学校根据对经营承包商的考核确定是否续签第二、或第三年的合同。
三、本次招标的要求及其它条件
1、招标原则:在承包商的选择与管理上,按照“规范管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战略合作”的原则,甄选合格经营者。
2、规范化管理:要求供应商具备丰富的餐厅经营经验和管理规范化水平。
3、需自行投资改造厨房。
4、水、电、气等费用由承包商按表计量支付;厨房内维修费用自行负责。
5、学校就餐人数大约在2000—2500人之间波动,根据需要供应客饭。
6、餐费标准
基本餐:早:5~8元,中、晚、夜餐各8~15元。
特色餐:中标待后续议定。
餐费由教职工、学生个人现金充值,凭卡消费,供应窗口不接受现金消费。
7、建立良好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优胜劣汰
学校建立由师生组成的伙食管理委员会,定期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师生意见,对食堂经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若发现供应商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学校制度的,立即勒令整改;若在期限内没有得到改善,则要求其退出经营,第二、三年不再续签合同。
在学校连续三个月的月度检查中,发现饭菜质量欠佳、份量不足,价格偏高,又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则要求其退出经营,第二、三年不再续签合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名投标和个人投标。
9、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一周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租赁期满,中标方没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所交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招标方式、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根据分数进行议标的方式来选择供应商,由招标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方案和资料进行评审、筛选,按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排序,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者必须为政府注册的合法企业。
2、必须具有同类项目良好的经营业绩及服务信誉。
3、具有厨师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4、投标者具有从事学校连续经营3年2000人以上规模的可优先考虑。
5、投标者必须提供现有餐厅员工所购买食物中毒预防险正本证明。
6、投标者必须具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7、承包经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六、投标文件及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投标方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非法人新自投标的,需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文件不全者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填写。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方案》。
4、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贴封条,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及加盖公章。
七、《投标方案》的要求
投标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公司简介与资质证明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亲自投标,则仅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驻负责人员的名单及派驻人员基本情况,包括餐厅管理从业经验,厨师资格(资格证复印件)等。
4)经营期间所得认证、奖励的证明材料,如ISO9001:2008认证的复印件,奖状的复印件,但投标时需带原件备查。
5)承包商需提供近三年承包相关项目的合同书复印件。
2、承包的经营管理能力说明
1)管理思路与组织架构,包括从业人员数量,各类厨师、工种的人员配备情况、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2)处理员工投诉的渠道,处理时间,检讨处理结果的预案。
3)处理紧急意外事故的预案和方法,如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餐厅就餐人数大幅度增加的应对措施等。
4)质量控制措施、卫生控制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
5)就餐高峰期,缩短师生长时间等待的解决方案。
3、承包经营方案设计
1)怎样做到就餐保证,举例说明菜色品种多样及售买方式(是否可以多元化),怎样提高师生满意度,保证师生的就餐率。
2)《投标方案》应用A4页面排版,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篇幅不宜过长,应控制在20页以内,字体清晰,用语准确,不得使用模凌两可的字句。
3)《投标方案》不应有漏页或错页等情况,行间不应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和盖章。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尽快向学校提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学校有责任解答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问题,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八、餐费结算形式
根据刷卡金额,客饭餐费每月结算一次,承包商需提供有效的发票,税费承包商自行承担。
九、发标、收标时间及地点
1、定于2015年7月27日至8月2日,由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通过网上发放招标文件。
2、收标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7日14时止。
3、学校于2015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接受投标单位到现场察看及答疑。
学校地址:上海市龙吴路4989号
收标单位: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收标地址: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物业部
收标人:范群华
邮编:200241
联系电话:64500574;64500515-8028
十、无效投标书规定
1、没有按要求交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投标书;
3、投标书封口未盖公章密封;
4、投标书报价单未按规定填制,字迹不清,错漏项多者,无法对比价格;
十一、投标纪律
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编制投标书,不得串通投标。
2、各投标人之间应互相尊重,整个投标过程中不得互相排挤,恶意压标以影响公平竞争。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悔标,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二、合同签定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签定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学校有权另行择定服务商。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