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务公开,民主推荐党内先进


[2013-05-17]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1436

为巩固和推进学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成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海建工集团关于评选201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要求,我校党委结合学校实际,将党内先进评选工作作为党务公开的一个重要抓手,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部署评选工作。党委要求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科、党委宣传科及各党支部把公开、公正、民主贯穿于推荐全过程,实行逐级负责、层层推荐的原则,激发广大党员参与支部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评先进、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党委组织科制定评选通知,明确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动员、推荐、审核工作,依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把握评选标准,自下而上地进行推荐申报。推荐名单经学校党委会集体讨论评审,现进入公示期,征求全校教职工的意见。

 

 

 

 

 

 

 

 

 

 

 

附件:

2012年度上海建工集团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关心群众的好党员”、

“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好干部”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1)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八项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夯实党的工作基础等重大工作任务的组织、推动中有突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班子结构优化,整体效能发挥好。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书记的“带头”作用明显,在“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等四个方面有成效。

 (3)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好。围绕集团改革发展的重点,积极研究破解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营造和谐环境,推动科学发展。

(4)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成效明显。注重探索和创新基层党建创先争优的载体,切实有效的进行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党建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5)坚持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党员和员工的凝聚和服务工作,能知民情、解民忧,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二、优秀党员

(1)能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党的宗旨,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2)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善于学习,锐意创新,勇挑重担,在拓展市场、强化管理和推进科技进步、在提高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成绩显著。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风深入,工作务实,甘于奉献,在学习、工作中能联系群众、团结群众,服务群众。

(4)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廉洁奉公,率先垂范,展示了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工作热情,在积极推进基层党的建设方面表现突出。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努力掌握新知识,提高自身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创新能力,在推进基层党的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方面取得成效。

(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崇尚严谨务实,保持清正廉洁,敢于坚持原则,注意工作方法,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过程中,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以党员创优带动群众创先等方面成绩明显。

四、“关心群众的好党员”

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力所能及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关心服务员工,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把党的宗旨付诸于关心群众的实际行动之中。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周围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鲜活生动、打动人心的典型事例。

五、“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好干部”

能自觉学习并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坚持立党为公、廉洁敬业,讲党性、讲大局、作风正、工作实,在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集团“转型发展”过程中,敢于攻坚克难,积极创造卓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