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转发市教育评估院关于推荐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的通知
全体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
近期市教育评估院发来《关于推荐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的通知》,请各位高级教师、高级工程师根据该通知精神,进行报名即填写附件:(2017)评审专家推荐表,报名截止时间为:于2017年11月23日13:00,学校将根据综合报名情况于2017年11月24日向市教育评估院递交申报推荐材料。
学校联系人:陶佳佳
联系电话:54871875(直线)、8170(内线)
(2017)评审专家推荐表发送至人事邮箱:renshi601@qq.com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7年11月22日
关于推荐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为了进一步做好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充实评审专家队伍,优化专家库成员结构,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遴选新一届专家入库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现请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推荐优秀中专、技校学科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范围
被推荐的专家应是来自职业院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从事一线教学或管理的在职教师。
二、推荐专家基本要求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2. 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学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具有中专或技校高级讲师任职资格或熟悉中等专业学校或技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具有较先进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理念或教育教学理念,在学识上有较高的造诣,熟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价工作。
4. 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较强的观察力和判断力,能客观公正地综合分析和判断问题。
5. 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合作精神,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
6.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7. 身体健康,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能安排出工作时间,积极参加有关评估工作。男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8.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应优先推荐:
(1)特级校长、特级教师;
(2)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特色专业带头人;
(3)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科、专业中心教研组成员。
三、推荐专家名额
1.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每校最多可推荐6人,其他学校一般不超过4人。
2. 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专家更新填写推荐表后,经学校审核、推荐上报。
四、推荐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校依据相关要求开展专家推荐工作,遴选工作应当兼顾学科专业类和公共基础类两类教师的比例,关注公共基础课教师的选拔与推荐。
2.被推荐专家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3.学校审核《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11月24日前报我院教育综合事务评估所。
4.我院将对学校推荐的专家进行材料审核,选择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并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续工作中将依据回避原则、轮换原则、学科研究方向等因素遴选库内专家参加本项评审。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推荐表》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