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
为促进我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程建设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为全校教师提供一个互相学习和相互交流的平台,深化立功竞赛活动的内涵,切实把立功竞赛活动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由教务科、教育教学研究室和工会联合组织优秀教案和课件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案评比
(一)评比范围及要求
1、参评教案内容必须是2012-2013学年我校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内容,教案编写人是我校教师(含校内外兼职教师)。
2、参评教案必须符合《教案编写规范》,体现课改理念并具学科特色。
3、参评教案要求为原创,不得抄袭、拷贝他人教案,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评比办法
1、初评
各教学部成立教案评比小组,参照《优秀教案评比初评参考标准》(附件1)对本部门所授课程的教案组织初评,于5月10日前结束评比,推选出学期授课教师总人数30%的优秀教案。
2、总评
各教学部填写《优秀教案推荐表》(附件2)并同时将推选出的优秀教案电子稿与纸质文档于5月17日前报送教育教学研究室,学校组织评委组对各教学部推荐的教案进行评比。结果经审议后,报学校批准,向全校公布。
(三)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 即日起~ 5月6日
初评阶段: 5月7日~5月10日
总评阶段: 5月17日~ 5月24日
获奖教案展示: 5月24日~ 6月7日
(四)评委组
评委组由校级领导、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各教学部教学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组成。
(五)奖励办法
教案评比设优秀教案奖、被推荐教案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评教案的20%、40%。对获奖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优秀教案予以展示,展示期间欢迎广大教师参观学习。
附件:1、优秀教案评比参考标准
二、优秀课件评比
(一)评比范围及要求
1、参评课件内容必须是2012-2013学年我校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课件制作人或制作主持人必须是我校教师(含校内外兼职教师)。
2、参评课件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有鲜明特色。
3、课件应体现1次课(宜1至2学时)的教学内容,相对完整;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学对象,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课件的制作直观、形象,恰当运用多媒体效果,视觉效果好,操作简便、快捷,界面友好,能在不同配置的机器上正常运行;教学方法、教学模式上有所创新。
4、参评课件要求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
5、参评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课件风格形式,不限适用对象。
(二)评比办法
1、报名
参评者应填写《申报表》(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内(5月6日)将参赛课件提交至所属教学部课件评比小组参加初评。
2、初评
各教学部组织成立课件评比小组,参照《优秀课件评比参考标准》(附件4),对本部门参评课件进行初审,选出参加总评的课件,并在《申报表》中填写初评意见,各教学部推荐课件数为学期授课课程总数的30% 。
3、总评
各教学部将推荐的参赛课件刻成光盘,并填写附件3和附件4,并于5 月10日前报送至教育教学研究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组织评委组对各教学部推荐的课件进行评比。结果经审议后,报学校批准,向全校公布。
(三)时间安排
征集阶段: 即日起~ 5月6 日
初评阶段: 5月7 日~ 5月10日
总评阶段: 5月17日~ 5月24日
获奖作品展示: 5月24日~ 6月7日
(四)评审组
评委组由校级领导、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各教学部教学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
(五)奖励办法
课件评比设优秀课件奖、被推荐课件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评课件的30%、40%。对获奖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优秀课件予以展示,展示期间欢迎广大教师观摩学习。
附件:3、优秀课件评比申报表
4、优秀课件评比参考标准
5、优秀课件推荐汇总表
教务科、教育教学研究室、工会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