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2013-06-05]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1554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局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中国关工委办公室 中华职业教育社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推进中职学校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 育人,促进中职学生全面发展,结合《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魅力中职生”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德 〔2013〕16号)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活动,我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上海市复赛,并在此基础上选送优质作 品参加全国比赛。现将相关活动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发挥德育课主渠道作用,把全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与共青团主题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有机结合,组织多种形式的德育实践活动,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建好竞赛数据库,丰富校园文化内涵。

    二、各校要有专人和职能部门负责,认真做好学校的初赛组织工作。按照全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要求,广泛动员,让每一个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将竞赛内容 与学校社团活动、主题班会活动等结合起来,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在学校初赛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上海市级复赛。

    附件1: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上海市复赛办法.doc

    附件2:上海市“文明风采”复赛数据库模板.xls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5月23日

 

    抄送: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