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教材管理,加强教材质量的监控力度,降低购书成本,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2015学年学生教材及教师教学用书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教材代理、发行资质,具有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保证质量、按时供货及结算等实际能力的教材供货单位参与竞标。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本次招标工作。
一、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图书、教材经营资质,应提供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供不低于50万元注册资金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项目范围、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等),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2. 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内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职业院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3. 投标单位亦可提供其它相关证明。
二、招标内容
本校2015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0日期间征订的教材和教学用书,以学校提供的征订清单为准。
本校2015秋季教学用书,详见附件一。
三、服务要求
1. 保证我校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我校要求的时间、品种、数量,免费送至我校指定的地点。如未按时到货,每延迟1日支付我校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
2. 无条件接受我校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并保证在7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3. 对于我校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误差时,应在接到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主动回告我校教务科;
4. 教材供应商提供的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正版教材;一旦发现盗版教材,由教材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我校除拒付教材款以外,教材供应商应赔偿给我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没收保证金,并处本批次购书码洋的5%的违约罚金。并取消供货资格。
5. 保证提供教材的质量,对于非我校人为因素造成的教材质量问题,必须予以无条件退换;
6. 教材运送时,应严格按照我校要求的方式打包(按照学校专业、班级用书清单进行分类包装),并在包外附纸注明班级以及相应教材名称、册数、出版社等信息。每次运送须附上教材清单,一式两份,签字有效;
7. 教材必须运送到我校指定的地点,按要求整理妥当,并安排专人分发教材。在我校需要退换教材时应派专人至我校领取;
8. 免费提供教参及教师用书,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及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以及相关教材的出版信息、发行资料等;
9. 对我校教材订购清单列出的全部教材(包括追定补定教材),供应商按统一折率报价,统一折率与中标价的折率一致;
10. 一切教材运送方面产生的费用(邮费、运费、装卸费等)由供应商承担;
11. 教材款结算前,必须接受我校对当季相关剩余教材的退货处理,并承担所有退书费用。
四、结算方式
先到货后付款。付款时间为我校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
五、投标标准
1. 标书基本要求:必须有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必须有服务承诺。凡不符合要求的标书作废标处理。
2. 凡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到本校教务科确认。
六、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和评标办法
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下午3:00时,逾期不予受理。请有意于本项目的供应商到学校图书馆办理报名,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进入评标程序。资格预审现场所需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址均统一);②当地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地址);③税务登记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地址);④组织机构代码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地址)。
3. 投标单位须将标书在2015年7月20日上午9:30时前送(寄)到我校综合行政楼611室,逾期恕不受理。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我校详细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989号,邮编:200241,电话:64500515*8127,联系人:王老师、罗老师。
4. 我校教材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在评标时采用综合评分法,将结合投标单位资质、信誉、优惠折扣、主要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分决定中标单位(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及时将招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5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我校对其他投标未中标原因只作现场答疑,开标结束后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
5. 投标单位必须将上述服务承诺条款列入投标书中,也可作进一步补充,供我校在议标时参考。
6. 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合同。
七、开标
1.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上午9:30时。
2. 开标地点:学校综合行政楼611室,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
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八、签定教材供应协议书
投标方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之内到我校签定《教材供应协议书》。
九、违约处理
投标单位在标书送达时,需交纳1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存入学校帐户,招标结束,当场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对于中标单位再追加10000元(合计20000元)作为教材供应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即返还保证金,如果供书单位中标后有违约行为,则不退还保证金。
账户如下:户名: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账号:31001530000055636305
开户行:建行吴泾支行
( 汇款之前请与学校财务科联系确认,电话:64500054,联系人:毛老师 )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