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实训中心:
为实现中外职业教育的互补和融合,拓宽闵行区中职教师国际化视野,推动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逐步与国际发达国家接轨,努力为闵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上海市教委“十三五”教师培训工作的要求,中芬职教师资培训项目为闵行区中职校师训的公共必修课程。
经研究,第四期暨2017年度中芬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班定于2017年7月5日开班。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报名
1.本次培训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选派30名教师,参训人员以尚未参加2014、2015、2016年度中芬培训的教师为主,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优先。
2. 各教学部、实训中心请于6月13日下午4点之前将部门参训教师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经部门主任审阅后,交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务科(图书馆楼301),并发送报名汇总表电子档至指定教务邮箱:jxjwjy@126.com。联系教师:教务科 夏思维,电话:64523694。
二、培训时间及主题
1、培训时间:
7月5日—7月10日(中途不安排休息日)
每天9:00-16:00 (11:45-12:45为午餐时间)
2、培训主题:
本次培训内容有三大模块构成:
模块一:优质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主要特征——我的教室
模块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和学习
模块三:提高就业能力与课程设计
三、培训要求
1.按时出勤,不迟到早退,不代签到,三次迟到早退作缺勤一次。请假需经本校分管领导批准。
2.认真听课,做好《培训手册》记录。
3.认真完成培训作业。
过程性作业:培训过程性作业按照芬兰专家要求完成,辅助资料登录培训学习平台Peda.net获取。
总结性作业:培训结束前,所有学员应结合培训内容与各自专业、岗位,独立制作完成一个不少于2分钟的微课件。微课制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区级培训合格证书,得“十三五”教师培训区级公共必修学分6分。培训不合格或缺勤超过20%以上课程的人员颁发培训证明,不获得学分。
2.考核操作:芬兰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学员学习成效评价;培训工作组负责学员考勤、纪律、作业等评价。
附件:2017年度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中芬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班(XX部门)报名表.doc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教务科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