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完善制度,加强差旅费管理


[2016-04-15]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38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沪财行〔2014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修订并出台新的《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

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一是严格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标准、项目和范围等规定执行。二是实行出差派遣制。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必须如实填报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单为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报销差旅费的凭证。应一差一单。三是规定差旅费的报销程序。住宿费、机票、火车票等支付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后,出差人员必须将出差审批单贴附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及时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先送财务科审核,再报请相关领导审批。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的报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