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15-09-02]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1725

各位老师:

为了更好地落实各专业课内实践(实验、实训)教学环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现有实验实训条件,及实践性教学安排一览(附件一),请教师在编制本学期课程教学计划时,要根据一览表中实验实训模块内容及课时安排编入相应的课程授课计划中,并在教学过程中落实到位,在实训室开展教学活动时,由任课教师担任主讲,实验实训室教师配合授课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教务科

20159

 

 

附件一:实践性教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