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五”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校级学时 (实践应用模块10学时)自查通知


[2017-12-25]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1841

各“十三五”平台参训教师:

教师您好,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沪教委人【201538号)和《闵行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践应用课程培训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自20171110日至128日开展的《“40mins有效课堂”教学大赛及展示活动专题讲座测验》或《中职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讲座心得体会教师成果征集,已可于上海市“十三五”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平台(网址:http://jsgl.21shte.net上查询(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尚未提交《“40mins有效课堂”教学大赛及展示活动专题讲座测验》或《中职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讲座心得体会培训成果的教师,请于20171231日(周日)前上传(具体操作步骤同见:《附件》

 

附件: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十三五”信息技术能力提升校级培训成果自查指南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教务科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