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9号)要求,201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正式启动,我校目前有1名工程造价专业教师培训名额,现将参加此次国家级培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教师,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务,从事5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
1、推荐上报。请有参培意向的教师于9月23日前填写参培意向回执发送至人事邮箱shjxrs@shjgxx.edu.cn,学校根据自荐教师综合情况向市教师培训项目办推荐参培教师信息。
2、资格审查和录取。市教委收到各有关学校上报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培训机构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放录取通知。同时,项目办将通知相关中等职业学校。
3、学员报到。参训教师按照培训机构发放的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培训,报到时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交至培训机构。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组织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学校:同济大学。国家级培训一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共480学时。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进行的方式,实行小班教学、分组训练,每班35人左右。
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120学时左右)。学习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先进技术,进行专业技能训练。
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40学时左右)。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等。
企业实践活动(160学时左右)。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规范、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进行关键岗位实践和技能训练,增加生产实际经验。
教学演练与实践(160学时左右)。运用在培训机构学习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在真实课堂进行教学方法训练,改进教学行为,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活动,发挥培训骨干示范作用。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组织人事科
2013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