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专、兼职教师:
为了配合学校做好2015年度教师业务考核工作,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请全体教师于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学期教师业务档案的填报工作,并于截止日期前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课程组长,请课程组长于2015年12月1日前汇总并以课程组名称命名文件夹(文件夹内含编制汇总清单)统一发送至教务科邮箱。
(1)教师业务档案命名要求:
20__~20__学年(1)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姓名
(2)课程组文件命名要求:
20__~20__学年(1)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教学业务档案-XX课程组
特此通知
教务科邮箱:jxjwjy@126.com
联系人:陆芸老师、夏思维老师
联系电话:分机8113、分机8114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务科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