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5~2016学年(1)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的通知


[2015-11-23]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1645

 

全体专、兼职教师:

为了配合学校做好2015年度教师业务考核工作,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请全体教师于20151130日前完成本学期教师业务档案的填报工作,并于截止日期前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课程组长,请课程组长于2015121日前汇总并以课程组名称命名文件夹(文件夹内含编制汇总清单)统一发送至教务科邮箱。

1)教师业务档案命名要求:

20__~20__学年(1)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姓名

         (2)课程组文件命名要求:

        20__~20__学年(1)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教学业务档案-XX课程组

特此通知

教务科邮箱:jxjwjy@126.com

联系人:陆芸老师、夏思维老师

联系电话:分机8113、分机8114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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