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过程,规划和加强实习单位用人管理,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才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我校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领会文件精神,教务科组织在4月初对《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逐一自查。
经我校认真自查,自查中对照《通知》中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规定》中安全职责,不违反“六不得”情形,不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工作;不存在学校借学生实习与实习企业、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的情况;不存在克扣或拖欠实习学生报酬等情况;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都签订实习协议,切实维护各方权益,不存在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实习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学校严格按照《通知》和《规定》的要求,组织实习工作。